返回首页 招生首页 专业设置 学院概况 人才招聘 高质就业 报到须知
《就业协议书》内容如下: 为了明确甲、乙双方在就业问题满时如顺利毕业或者结业,则甲方负责推荐就业。 四、甲方本着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、双项选择的原则,按照“优—良—合格”的顺序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上的责任和义务,特签订本协议: 一、乙方在校学习期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。 甲方在此期间内为乙方提供师资、教材及必要的教学生活设施,以便乙方在学习期满时完成所选专业的学习任务。 二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《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、《成绩考核标准》等规章管理制度。 三、乙方学习期业。乙方已同意甲方推荐方案之后,必须服从甲方的推荐,否则,甲方将不再承担乙方的推荐责任。 五、甲方在乙方学习毕业或者结业期满后两个月之内,未能按照本协议书履行推荐就业义务,则需赔偿乙方学费100%的经济损失。 六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甲方不承担推荐责任: 1、未能毕业或结业的。 2、严重违反法律、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的。 3、因身体或者健康原因以及乙肝病院正常推荐秩序者。 5、给学院声誉造成严重损害者。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从乙方入学起至乙方毕业或者结业后一年内有效。 患者等不宜推荐工作的。 4、毕业时未交清学院各项费用者(含推荐费)。 5、推荐前学院要求准备的证件不齐备,而影响推荐者。 七、乙方毕业或者结业后一年内如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失业,甲方免费再行推荐工作。但有下列情况者,不负责再推荐: 1、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推荐者。 2、进入接收单位后,未经接收单位和学院同意擅自离岗者。 3、违反接收单位规章制度以及违法乱纪被接收单位辞退者。 4、无理取闹、阻挠、干扰和破坏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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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就业是检验教学质量的最佳标准

  以就业为导向,实施“务实教学”,让学生学习知识“能懂”、“实用”、“会用”,着重就业是检验教学质量的最佳标准理念。学生入学,即与学院签订《就业保证协议》,法律性的就业协议加上紧密的就业网络,使湖南工商管理专修学院的学生就业率达到98%,稳定率达到90%以上。办学14年来,已向社会输送毕业生6500余人。其中有相当部分毕业生已成为企业的领导和业务骨干,学院因此被社会誉为“技师的摇篮,银领的基地”。
(注:请将鼠标放在滚动的《就业协议书》上,将自动停留,离开可自动往后移动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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